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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人事业务部
主题分享会
2023年7月27日晚,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劳动与人事业务部于我所大会议室举办“企业劳动合规视角下的股权激励研究”主题分享会。
本次主题分享会由劳动与人事业务部主任邵鑫律师、秘书长潘强律师、业务部门成员丁理律师、刘佳南律师、任涛律师开展专题分享,并邀请了嘉宾王耀程律师给与会人员介绍股权激励实务经验。
背景及选题
股权激励,是企业治理制度中能有效缓解企业所有者和企业经营者利益不一致的措施之一。其本质是企业以股权作为对价,对高管或者其他重要人员实施长期或者短期的激励,最终是为了吸纳人才、激励人才,进一步稳定人才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随着股权激励越来越普遍,因股权激励而产生的民事纠纷越来越频繁。
本次专题分享以企业劳动合规为视角,是从股权激励的初心出发,共同探讨实践中的常见问题。
分享会过程
本次分享会的第一部分由刘佳南律师对于企业如何实施股权激励展开讲解。
刘佳南律师通过分享实践案例的方式讲解了:
1.直接股权/间接股权
2.员工持股计划
3.期权
4.限制性股票/股权
5.虚拟股
6.股票增值权、分红权
以上六种股权激励的类型。又对如何实施股权激励展开了详细的说明,其中包括:如何判断股权激励的需求,如何对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如何拟定股权激励制度、方案和配套文件;激励制度、方案过会;授予股权激励份额;股权激励的管理等等。
第二部分由任涛律师、丁理律师,对于“股权激励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及涉股权激励在民事案件审理的现状”展开分析。主要包括了:股权激励性质认定存在分歧的原因;近几年各地法院对于股权激励纠纷的观点分享;约定管辖条款的效力问题等等。
在分享讨论环节中各位专业律师关于股权激励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也做了如下总结:
股权激励不属于劳动争议一般认定标准:
1.激励股票非工资报酬的法定发放形式
2.股权授予问题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
3.基础法律关系为股权转让,属于合同纠纷
4.要求解除股权激励协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
5.股权激励不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
股权激励属于劳动争议的一般认定标准:
1.劳动关系从属性的认定
2.劳动对价的价值认定
3.股权激励收益属于劳动法“工资”范畴
本期分享会的特邀嘉宾王耀程律师,在股权激励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王律师就股权激励的类型选择、制度设计以及劳动法律问题进行了重点分享。与会人员积极发言,对于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展开讨论。
劳动与人事业务部在业务部主任邵鑫律师带领下,本着畅所欲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初衷,不断的提升本业务部门的专业性。
每一次的分享交流都是大家思维的碰撞,在彼此交流过程中,不断地夯实专业基础,为更好地服务客户提供源源不断的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