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赋能 乡村振兴
本次论坛共有来自省内外20余所高校以及省市两级法学会和司法实践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专家学者100多人参加。此次论坛主题是“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法律问题研究”。与会专家学者们围绕法律助推乡村振兴,就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乡村振兴的底层逻辑、先富引领的法制需求与供给、乡村振兴视域下传统村落保护开发的法律问题等相关议题进行充分交流和深入研讨。
论坛分为开闭幕式、主旨报告、主题发言、荣誉表彰四部分进行。浙江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省法学会副会长杨必明出席开幕式并讲话。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省法学会山区经济法治研究会会长张永亮以及衢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邓胜斌分别致辞。
思想碰撞 专题讨论
下午的专题讨论(二)环节由炜衡杭州所网络与数字业务部主任、执委委员陈晨律师担任主持。
来自杭州行政学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等高校的教授、学者以及检察院司法部门相关负责人围绕“山区土地法制与营商环境”主题,结合各自领域,从不同角度和维度发表了主旨演讲。在与谈和自由交流环节,各位专家、学者们就乡村振兴中法治赋能问题和未来合作方向展开热烈讨论。
陈晨律师表示本次发言环节各位发言人解读了相关领域的政策和业务研判,并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有发言、有分享、有碰撞,有内容、有深度、更有收获。
建言献策 专业赋能
在接下来以“山区生态环境”为大主题的发言环节中,炜衡杭州所争议解决业务部副主任姚强律师作了题为《环境资源案件涉生态环境修复执行创新机制研究》的演讲。
姚强律师以环境资源实务案件为切入点,从生态环境修复执行的实践困境,生态环境修复执行的价值取向,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监管的主体及配置,生态修复执行机制的基本构想等方面进行了分享。
姚强律师认为,目前存在环境损害基线缺少历史数据、环境标准适用情形不明确、生态环境修复方案制定程序不清、生态环境修复资金管理主体混乱等问题。因此应当遵循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比例原则和公众参与原则,保证行政机关的主导权、人民法院恪守审判权、充分保障公众参与权(例如制定公众参与条例),从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等方面保障环境修复执行稳妥进行。
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
本次论坛经浙江省法学会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认真组织,共征集到了论文431篇。经专家评审,共评选出获奖论文63篇、优秀组织单位3个。
炜衡杭州所姚强律师撰写的论文《环境资源案件涉生态环境修复执行创新机制研究》荣获本届法治论坛论文评比三等奖。
炜衡杭州所始终鼓励青年律师加强专业化学习与培训,积极寻求与浙江农林大学等众多高校开展公益合作,在“深化法学理论研究,培养法学人才,提出法律对策建议”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以实际行动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多律师专业力量,在新时代彰显律所新担当!
▲姚强律师、张永亮教授、陈晨律师在论坛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