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案资产执行处置过程中,司法拍卖环节是否顺利往往决定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纠纷能否得到很好的化解,然而实践中经常出现资产流拍的情形,导致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日前,由炜衡杭州所林清城律师带领的不良资产专业团队完成了浙江首例通过第三人以流拍价直接从买受拍品的形式确认成交的案件,顺利完成资产处置,使涉案债权得以最大化实现。
该案件的主要执行标的物系一商业不动产,历经一拍、二拍及变卖程序,均因无人竞拍而流拍,且申请执行人不同意以物抵债。林清城律师作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根据2019年12月16日由最高院发布的《善意文明执行意见》第9条第4项“财产经拍卖后流拍且执行债权人不接受抵债,第三人申请以流拍价购买的,可以准许”这一最新规定,利用自身不良资产处置平台资源,积极寻访潜在买受人。经了解,该商业不动产的其中一经营餐饮的承租人曾有意欲参与该不动产拍卖,林律师随即与其接触、谈判,从承租人角度出发予以详细说明,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最终该承租人决定以流拍价购买该不动产,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顺利并且最大化实现。
以下为浙江省高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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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团队寄语
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需要采取各种灵活变通的思路和方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丰富的资源、信息,才能为当事人提供最佳方案,使当事人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实现。林清城律师的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团队,经过多年在行业中的专业实践,成功搭建以团队为中心的资源平台,掌握各类优质资产信息、广阔的信息互通渠道以及体系化的处置专业知识。欢迎联系,期待与不良资产处置行业中的各方朋友共同合作!
特殊资产业务部门
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特殊资产业务部在处置金融不良债权催收、转让、管理、处置,困境企业挽救,破产重整,受限资产化解,大宗资产交易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团队内部还建立了服务质量控制管理系统以及不良资产处置流程系统,并以此为基础办理了多项业务,涉及房地产开发、高速公路、矿山、钢铁企业、制造业、农业开发、文旅、酒店、加油站等企业并购重组和破产重整业务,有能力为客户提供各种有实效的专业服务。
目前,特殊资产业务团队已与多家全国连锁的房地产中介公司、资产评估公司、私募基金公司、经济类媒体、经济类协会及商会建立合作关系,与全国多家专门处置不良资产的同类公司建立战略联盟关系,与全国多地地方政府建立合作关系,并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及时将有关信息准确发送给意向客户,确保客户的不良资产能快速、有效、最大利益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