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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发起浙版新消法实施后首起二手车修改公里数索赔案

发布日期:2018-04-25 阅读量:23 来源: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发起浙版新消法实施后首起二手车修改公里数索赔案

2018年4月24日上午,由本所张雄伟、林杏律师接受二手车买家委托,向二手车经营者以修改车辆行驶里程数为由提起的退一赔三诉讼案件,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案件也是《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以来,第一起因二手车经营者篡改车辆行驶里程数、消费者主张“退一赔三”的案件。

2017年6月,消费者周某至杭州某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纪公司)处购买二手车,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解某推荐了原车牌号为浙AZ6M57、车架号为LSGGG54YXCS330314号雪佛兰迈锐宝二手车一辆,并称该车辆未发生过重大事故,行驶里程数和仪表盘显示数字一致即52689公里。6月11日,经纪公司以另一股东镇某的名义与周某签订了《车辆转让协议书》,按约支付了购车款共计99600元。6月20日,周某丈夫陈某驾驶车辆至修理厂洗车时,发现该车实际行驶里程数与仪表盘显示数字不符,截至2016年11月15日,该车行驶里程数已达76903公里。

周某认为车辆行驶里程数与其决定是否购买车辆以及车辆的价格有直接影响,遂与旧机动车经纪公司沟通要求解除合同或者给予经济补偿。经过杭州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浙江省消保委等多方调解,周某与经纪公司均未达成一致。

接受委托后,本所律师从本案的责任主体、欺诈事实、法律适用等方面做了深入分析论证,认为本案被告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民事责任。被告代理律师则从相反的方向做了辩论。案件将由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择日宣判。

据浙江省消保委介绍,在当前大量的二手车消费投诉中,因经营者篡改车辆行驶里程数而引起的投诉占了相当高的比例,但广大消费者因无法掌握确凿的证据而不能实现有效维权。为此,浙江省消保委对本次诉讼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将该案列为支持诉讼案例。

本案作为《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实施后的第一起因二手车经营者篡改车辆行驶里程数、消费者主张“退一赔三”的案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经法庭准许,庭审现场多家媒体参与旁听。

开庭当日,浙江卫视、1818黄金眼、范大姐帮忙,钱江晚报,中国蓝新闻等多家媒体对该案件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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