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有网友爆料河北省唐山市某烧烤店多人发生冲突,起因是某男子骚扰某女子未成,后该男子联合多人实施对该女子及其同桌人员暴力殴打,引发社会的强烈关注。
根据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和河北省廊坊公安局广阳分局发布的警方通报,法律评述如下:
一、涉案男子可能涉及什么罪名?
根据公安通报,其用语为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因此,涉案男子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暴力殴打他人在我国《刑法》上没有具体的罪名,其主要为寻衅滋事罪中第一类行为“随意殴打他人”的罪状描述。故意伤害罪区分为轻伤和重伤,具体要以被害人伤情鉴定为判断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对于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二、关于指定管辖
根据河北廊坊公安局广阳分局的警情通报,该案根据河北省公安厅指定管辖,由河北廊坊公安局广阳分局侦查办理。本案因为犯罪结果地在河北唐山公安局路北分局管辖,但因指定管辖,由异地公安侦查办理。关于管辖的规定详情见下表:
三、醉酒是否影响刑事责任的承担
醉酒区分为生理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大多数人酒后属于生理性醉酒。生理性醉酒即普通的醉酒,其引起的责任能力障碍并非精神疾病障碍,因此对自己的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病理性醉酒属于精神病性障碍,在病理性醉酒状态下行为人往往丧失行为能力,但值得注意的是病理性醉酒往往属于偶发事件,如果行为人已经明知自己饮酒会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曾经发生过病理性醉酒仍饮酒的,属于原因自由行为,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黑恶势力的认定标准
网友现在呼声最高的是该起案件是否构成黑恶势力,事实上是否构成黑恶势力,需要依法认定。对于黑社会,刑法对应的罪名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对于恶势力,《关于办理黑恶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强调三名以上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成员经常纠结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其他犯罪活动。
五、被害女子的救济方式
被害女子有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主张直接经济损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