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晚,刑委会系列培训的第四场,由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下称“炜衡杭州所”)刑委会秘书长蓝吴飞律师主持的“诈骗罪的教义学及其司法适用”专题讲座在炜衡杭州所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我所的郝艳兵律师担任主讲人,刑委会全体成员、杨文斌主任参加了本次讲座。
郝艳兵律师是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有着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对诈骗罪的相关典型案例有着深入的研究和见解。郝律师指出,近些年来,诈骗类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案件中占比不断攀升,与此相对的是诈骗罪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往往会引发大量的争议。
郝艳兵教授从诈骗罪的保护法益、诈骗罪的不法本质、诈骗罪的行为构造、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与刑民交叉视角下诈骗罪的认定五个角度入手,从内容定义到司法实践再到观点辨析,将内容细致拆解,逐一进行分享。
▲郝艳兵律师主讲
郝律师在分享的过程中,引用了大量的判决案例对诈骗罪的定义与司法适用进行了解读,提到了诸如“诈骗罪的犯罪金额是否应扣减犯罪成本”、“处分认识内容的理论分歧”等在实践过程中存在争议和分歧的问题。郝律师指出,诈骗罪在不同案件领域与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区分界定标准,一直是刑法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的一大难题,并呼吁辩护律师在实践过程中尽全力去释法说理,表达自己的观点,很多变化都是在律师的推动和争取中实现的。
郝律师从沟通型犯罪、认知操纵型犯罪、自我损害型犯罪、损害整体财产型犯罪四个角度通过不同的案例深入解析诈骗罪的不法本质,并在分享里反复强调,当实践过程中存在争议时,我们要回归诈骗罪的本质去判断,并以“双重诈骗”案件的处理方式作为切入点,将整场讲座的内容融会贯通,与参会律师探讨了不同案件的处理方式。
▲杨文斌主任
▲沈琼律师、蓝吴飞律师、王楚雄律师分享观点
本次培训在满满的干货与各种经验的交流中告一段落。杨主任表示,未来可以将所内律师经办的典型刑事案件汇总整理起来,由刑委会定期组织研讨,通过交流的方式让青年律师们积累间接的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