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行政执法领域改革要求,规范统计机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有效防范执法风险。2021年3月31日上午,嘉善县统计局开展统计执法培训,炜衡杭州所周波律师应邀参加,并为执法人员带来了一场《如何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讲座,在嘉善县统计局分管局长的带领下,一线执法人员和法制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周波律师通过具体的案例对如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作了深入浅出的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自由裁量权的概述;二是统计机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三是行使自由裁量权过程中的问题;四是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策。
周波律师特别强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以事实为依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与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后果等相同或相近的违法行为,同一行政区域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一致。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罚款数额有一定幅度的,在相应的幅度范围内分为从重处罚、一般处罚、从轻处罚。”
通过培训,一线执法人员和法制人员进一步了解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规范,提升了统计执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行权意识和能动性,为下一步做好统计执法的规范性、公平性和严肃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