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日晚,第34期炜衡大讲堂如期召开,汪维佳律师现场讲授《商业秘密民商事服务之律师实务》。此次讲座由炜衡管委会常委、杭州所主任杨文斌律师牵头并主持,近80名专职律师、实习律师到场学习。同时,讲座课程通过小鱼易连面向全球直播。
本期主讲嘉宾:汪维佳律师
汪维佳,浙江大学法学博士,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浙江省省级标准《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和服务规范》起草人,杭州市余杭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标准评审专家。先后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卫视、浙江教育科技频道、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以及个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2020年参与浙江省商业秘密省级地方标准起草和杭州市余杭区商业秘密保护区级标准评审。
商业秘密是企业竞争之间的重要利器。汪维佳律师从“商业秘密的法律逻辑”、“商业秘密民商事服务的原则”、“商业秘密民商事非诉服务”、“商业秘密民商事诉讼服务”四个方面,对其进行解读。
一、商业秘密的法律逻辑
汪律师以“吉利汽车起诉威马汽车侵犯商业秘密案”为例,分析了商业秘密的内涵和外延。她指出,“商业秘密在法律体系中的核心价值目标是追求利益平衡,一方面,它鼓励权利人创新,将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通过法律予以保护;另一方面,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又存在限制,不能侵犯他人权利、不能阻碍他人竞争。”
二、商业秘密民商事服务的原则
“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的企业所需要的商业秘密的价值是不同的。”对于初创企业,要推动以产业为前提的商业秘密的发展,同时更加重视创造和积累。律师在为其服务时,需要采取更加柔和的方式将商业秘密的概念渗透到企业制度框架中去,争取合作比诉讼更重要。对于成熟企业,要更加重视布局,重视制度的优化,通过商业秘密在竞争中获得优势,扩宽在专业领域的发展。1
三、商业秘密民商事非诉服务
“商业秘密的保护对象是‘信息’,而信息是流动的,律师对企业商业秘密的服务必须贯穿于整个企业生命周期,包括每个日常活动当中。”汪律师按企业活动周期,将商业秘密法律服务分为“信息汇集”和“信息分流”两部分。
四、商业秘密民商事诉讼服务
汪律师提出,“企业商业秘密的民商事诉讼案件存在诉讼时间长、败诉率高、赔偿无法覆盖大多数损失等特点。”她通过案例分析,向大家列举了商业秘密诉讼过程中的举证方式。
培训一共持续了两个小时,汪维佳律师深入浅出的讲解,赢得了现场听众热烈的掌声。
后续,炜衡大讲堂将定期邀请所内外名师、专家,持续为大家推出更多高质量的精品课程,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