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今年是第37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了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消费者理性消费、合理维权,炜衡杭州消费与反不正当竞争部律师积极投身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
“长租公寓研讨会”
2020年3月6日,浙江省消保委组织召开“长租公寓研讨会”,我所张雄伟、林杏律师应邀参会。会议针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长租公寓平台“借疫牟利”问题展开讨论,提出诉求解决对策及建议。
会议上,张雄伟律师就消费者关注的新冠疫情导致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张律师指出,本次新冠疫情和2003年的非典具有一定的相似度,可参考非典期间的案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新冠疫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可认定为不可抗力。本次疫情对各行各业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消费者和长租公寓可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疫情造成的损失。
放心消费,浙里有我—315大型网络互动直播节目
2020年3月16日,我所张雄伟律师与浙江省消保委、消保委分局、省市场监管局合同处专家成员共同参加了“放心消费,浙里有我—315大型网络互动直播节目”,就汽车消费热点、预付式消费投诉、网络消费投诉等当下消费热点问题展开分析。
节目中,张律师重点剖析了汽车销售行业的格式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浙江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分析解读,并提示广大消费者注意网络消费陷阱。
“3.15”系列消费评价情况通报会
2020年3.15期间,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后简称省消保委)授权浙江广播电视集团,通过网络云发布的形式举行“消保委‘3·15’系列消费评价情况通报会”。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专家成员、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张雄伟律师、林杏律师参与了此次通报会。
针对前期调研中发现的重点问题——“音视频会员要不要自动续费、在线生鲜如何放心购买、在线教育平台如何选择、线上看病如何消除顾虑”,浙江省消保委秘书长崔砺金现场发布了消费体验评价结果。浙江省消保委消费指导部主任李嘉、消费维权义工代表、相关行业律师对记者以及网友的相关疑问进行现场答疑。
直播过程中,张雄伟律师和林杏律师分别就广大消费者关心的购买音视频网站会员后仍存在各种广告是否违规、生鲜平台配送超时如何处理、线上买药中途取消如何应对、网校平台不签协议、教育平台合同签订不出具发票如何规范等问题进行了相关法律分析和解答。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线上消费时同样应当保持理性,充分了解产品的特征,避免冲动消费;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法律意识,消费时注意保留证据,合法、合理维权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0年消费维权年的主题是“凝聚你我力量”,面对新时代消费升级给维权工作带来的诸多问题和挑战,炜衡律所将充分发挥法律专长,携手各界人士、凝聚多方力量,共同助力消费者维权工作,构建新时代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